Berkshire 以及 Berkshire 旗下的公司,怎么保护自己不受那些动不动就喜欢打官司的律师的侵扰?美国企业有没有可能承担得起和律师打交道所耗费的金钱和时间?
这个问题问得很好。我们受到的诉讼,可能比美国任何一家市值二百五十亿美元的公司都少。
呃,不过,这个嘛,我们以前在 Blue Chip Stamps 被告过一次。
那次是因为什么来着,Charlie?
有几十亿美元吧,是某个家伙——
多得很。
对。你没法完全防住诉讼,而且其中确实有很多是毫无根据的。
就像我说的,到目前为止,这些事情没有耗费我们太多时间和金钱,尤其是时间。
我觉得,如果你碰上这种事,你该做的一件事就是不要赔钱,而且要让对方的日子也变得同样难过,尽量让他们承受和他们给你造成的麻烦相当的困难。
不过,到目前为止,我们还没有这样的经历。
Charlie?
嗯,这事我可以讲一个 Omaha 的故事。
这个故事能说明 Berkshire Hathaway 用来减少诉讼的一套做法。
我小时候还很小的时候,曾经问我父亲。他当时是 Omaha 的一名执业律师。我问他:你为什么给 X 做那么多事?X 是个贪得无厌、又爱吹牛的人。可你为什么只给 Grant McFadden 做那么少的事?他可是个特别好的人。
我父亲看着我,仿佛觉得我脑子有点不太灵光,然后他说:Charlie,Grant McFadden 对员工好,对客户好,对所有人都好。
他要是碰上了有点不正常的人,就会从办公桌前站起来,走到对方所在的地方,然后尽快脱身。
他说:Charlie,像 Grant McFadden 这样的人,根本没有足够多的法律业务来供你读完书。
可是 X 呢,他说,X 就像一片会不断引发法律、法律纠纷的雷区。
对律师来说,他可是个非常好的客户。
我父亲当时是在教我一个道理。我得说,这个教育效果非常好,因为我决定采用 Grant McFadden 的做法。
我还要说,Warren 很早很早就在独立地采取同样的做法了。
天哪,这可真是给我们省掉了很多麻烦。
这确实是一套很好的做法。
你没法,基本上我们的态度就是:你不可能和一个坏人谈成一笔好生意。
所以,这意味着你只能直接算了,我们根本不去碰它。
我的意思是,我们不会试图靠合同来保护自己,也不会做各种各样的尽职调查,或者采取其他类似的办法。我们就是直接放弃这笔生意。
只要和那些我们喜欢、敬重、信任的人打交道,假以时日,我们就能经营得很好。
所以,我们从来不会那样做。很多人之所以会掉进去,是因为这种坏人往往会想方设法地诱惑你。
但你赢不了。
所以,最划算的做法就是躲开他们。
我们一开始就是这种态度,而且,你知道,也许一两次经历让我们更加确信,做事就应该按这个方式来。
第二区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