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上好,Buffett 先生,也早上好,Munger 先生。
我叫 Mohnish Pabrai,来自 Illinois 州的 Long Grove。
我做你——Buffett 先生——的学生和追随者已经有一段时间了,尤其也很受 Munger 先生的影响。
而且我在经营自己公司的方式上,也非常认真地采纳了你们关于 capital allocation 的理论。
谢谢。
还有我的投资组合也是,到目前为止,结果让我很满意。
我的问题跟你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最早的那些 Buffett partnerships 有关。
关于这些 partnership 的规则,还有 partnership 的收费方式,不同写你的书里有一些互相矛盾的信息。
我想弄明白的是,我记得有些书里提到,本金好像是有保障的,我想是一年保底百分之六,然后你拿四分之一,合伙人拿四分之三。
有些地方说是百分之四,有些地方又说根本没有任何保证。
所以我很希望你能澄清一下这个问题。
好,我们简短说一下,因为我不确定这个话题大家普遍会有多大兴趣,不过当时没有——从来没有任何保证。
唯一的保证是,我自己一分钱也拿不到。
没有现在 hedge funds 通常那种百分之一管理费之类的安排。
所以——不过当时有——而且过了很短一段时间以后,我就告诉大家,基本上我会把我所有的资本都放进去。
所以可以说,有一个保证,就是我会和大家站在一起——命运一致,共同进退。
但从来没有任何形式的本金保证。
最开始这件事其实是偶然开始的,所以在一九六二年一月一日把它们合并成 Buffett Partnership 之前,一共有十一个不同的 partnership。
所以这十一个不同的 partnership,安排也各不相同——有一些差别,主要是根据 limited partners 的偏好来定的。
我给他们提供了三种或者四种不同选择的方案,不同家庭选了不同的方案。
等到我们把它们合在一起的时候,就定成了百分之六的优先收益,超过这个部分的利润我拿四分之一,同时所有不足的部分都要结转。
没有任何人从中得到任何保证。
Charlie 的 partnership 要好得多。
我没记错的话,他那个是第三种,对吧,Charlie?
对,不过我们的规模更小,而且是在 stock exchange 里做 specialist 席位业务。
对,情况不一样。
对。
好,我们继续看第 8 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