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下午好。
我是来自 Virginia 州 Alexandria 的 Jim Hayes。
我想感谢你,还有 Mr. Justin,把他的杰作带进 Berkshire 这个大家庭。
不过问题来了,符合收购标准、而且规模又足够大的私人持有公司,你们会不会很快就买完了?那样的话,Berkshire 还能不能继续保持回报呢?
嗯,这是个好问题,因为卖给我们的人,其实可以选择把私人企业卖给别家,或者去上市。
看起来还是有足够多这样的人,他们用心经营企业经营了五十年或者一百年,他们的父母、祖父母在他们之前也是这样,确实会在意企业最终会走向哪里,而不只是想着在当天多拿到最后一块钱。
所以我们时不时还是会有这类企业的来源。
而且我觉得,以后我们还会继续看到这样的机会。
不过你确实提了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。
像这样的企业,在整个经济体里,到底有多少家是值十亿美元或者更多的?
嗯,看起来还是有一些的。你知道,我希望能再多一点,不过现在也够。
所以我觉得,我们大概平均一年还是会买两家左右,差不多就是这个量级。
真正特别大的那种——我的意思是,我们最想做的,其实是一笔一百亿到一百五十亿美元的收购,而符合这个级别的私人公司会非常少。
而且就算在这个级别里,你还得找到那种不会搞拍卖的人。
我们对拍卖完全不感兴趣。
如果有人想把自己的企业拿去拍卖,我们就没那么有兴趣参与,因为我们买下来以后还需要有人继续来经营它。
如果他们是用那种方式看待自己的企业,那我们遇到的不愉快意外,可能就会比过去按照我们一贯标准挑选时要多得多。
Charlie?
对,这里面有两个方面。
一个是,未来会不会有足够多这样的企业?
第二个是,我们会面对其他买家多大的竞争?
对我们有利的一点是,如果你是那种喜欢今天这个会场里这种文化的企业主,那就没有别人跟我们一样。
其他所有人走的都是不同的路,带着不同的文化。
所以,你看看在场的各位。
我的意思是,这种文化是很受欢迎的,至少对某一群人来说是这样;而且可以肯定的是,未来还会像过去一样,继续有别人会喜欢这种文化,并且觉得把他们的公司并入这里是件很合适的事。
到目前为止,我们在国际上还没什么收获,不过我们希望这种情况能改变。
大概一个月前我去了 Europe,那边很多次都有人问我,比如说,我们会不会成为 Europe 那些企业的一个潜在选择。
答案是,会的。
然后他们就说,那你知道,为什么你们一家公司都还没买呢?
我就说,电话从来没响过。
我也不知道他们觉得那是不是个很聪明的回答,不过他们——不过你知道,我在很多地方都留了我的电话号码。
每次我一有机会,我就这么回答。
说不定电话就会响。
我得相信,如果过去五年里,我们在欧洲也像在美国这样进入大家的视野,我们本来应该已经买下两三家公司了。
只是他们没想到我们。
而且在美国,也有很多人不会想到我们,不过现在想到我们的人,确实比五年或十年前多了。
而且实际上——我们相当一部分收购机会,都是直接或者间接来自我们过去做过的其他收购,因为当时的卖方对结果很满意。
你很难找到谁会说,跟我们打交道让他不满意,而他们又会和自己行业里的其他人,或者别的什么圈子里的人,是朋友。
所以现在我们更经常能听到一些机会,因为外面实际上已经有一支你可以说是替我们招揽机会的队伍,就是那些以前跟我们做过生意的人。
这点上很像 NetJets。
我是说,我们在 Executive Jet、也就是 NetJets 服务上花了很多钱做广告,但即便这样,我们大概百分之七十的生意,还是来自已经在用我们服务的客户。
他们毫无疑问是我们最好的销售员。
顺便说一句,我自己当初也是这样被介绍到这个业务里的。
今天也在这个会场里的 Frank Rooney,大概是一九九五年一月左右,跟我讲了他使用 NetJets 的良好体验。
然后我就是那时候加入的。
如果 Frank 当时没告诉我,可能——六年之后,我可能都不会去了解这个业务。
我的意思是,你知道,我可能就直接翻过去那些广告页了。
但是 Frank 跟我说,你应该去了解一下这个,我就真的去看了。
嗯,这就是我们希望在收购这件事上能成为我们优势的东西。
而且我觉得,在某种程度上,我们确实已经有了。
不过我们希望这种优势能更强一些,也希望它在地域上能比现在分布得更广。
我当律师的时候,常说一句话:对任何律师来说,最能带来生意的,就是他桌上已经在做的那些案子。
类似地,对 Berkshire Hathaway 来说,最能带来新生意的,大概也是,呃,我们桌上已经有的这种经营方式。
对吧,就是这个在把新业务吸引进来。
对,对。
所以这是个很老派的思路。
你只要把手头已经有的事情做好,同样类型的机会就会不断进来。
请三号区提问。